根据《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本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二级学院初审,现拟推荐以下34位同学申报国家助学金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11月8日-14日。对以下同学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到经济与人文学院学工办刘海燕老师处反映,反映问题的同学要实名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公示期结束后,不再受理相关反映。地点:经济与人文学院办公楼219室;联系电话:0511- 87270709;邮箱:jjyrwxy@163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