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对刘长松、周阳、陶星宇3位同学做退学处理的通知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学号 |
1 |
刘长松 |
男 |
201804130116 |
2 |
周阳 |
男 |
201804130145 |
3 |
陶星宇 |
男 |
201804130122 |
刘长松、周阳、陶星宇同学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末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根据《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第六章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,经研究,决定对刘长松、周阳、陶星宇同学拟作退学处理。
对以上拟处理结果有任何需要陈述或申辩事宜,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到校进行陈述和申辩。上述通知作为正式告知法律依据。
经济与人文学院
2023年1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