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、《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》和《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等文件的精神,经本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二级学院初审,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6名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9月24-30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到经文楼219室刘海燕老师处反映。联系电话∶0511-87270709;邮箱︰jjyrwxy@163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