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行2023、2024、2025届毕业生课程补考(重修)工作的通知
根据安排,2023、2024、2025届未按期毕业学生将于近期参加毕业重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考工作
1.19社招未毕业学生将于2025年6月4日-30日参加毕业补考(名单见附件1)。
2.补考采用线上方式进行,由各二级学院(部)自主安排。
3.补考成绩于7月2日前交教务处。
二、重修工作
1.18高职、19高职、20高职、20大专、21大专、22大专未毕业学生将于2025年6月4日-30日参加重修(名单见附件2)。
2.2023、2024、2025届毕业生公共选修课于2025年5月29日晚上7点-6月30日上午8点参加重修(名单见附件2)。
3.重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,由各二级学院(部)自主安排。
4.重修成绩于7月2日前交教务处。
三、其他
根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在校生有最长学习年限的要求,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可以参加补考(重修)。
附件1:补考名单
附件2:重修名单
经济与人文学院
2025年5月29日